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汇总全市组织干部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牵头协调部内各科室的有关业务工作;承担或组织本部工作思路、要点、总结、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文件运转、会文会稿、机要保密、传真通讯;负责做好组织工作的舆论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党委组织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部务会议、部工作例会的议程安排和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参与文书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督查反馈组织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和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负责处理党员、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全市组织部门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接待工作。
二、干部一科
负责综合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制定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则,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研究干部宏观管理和组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综合协调干部交流挂职的考核与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妇女干部、青年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负责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市级班子换届选举有关人事安排的具体工作;承办市管干部调配交流及团级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联系市委老干部局,办理市管干部的离退休和部分干部提高待遇的审批手续;归口管理、指导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及办理审批手续;办理我市与市外对口帮扶地区在我市的干部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后备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负责市管后备干部的考察、选拔、培养和管理;指导全市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
三、干部二科
负责提出县(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和需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的县区委组织部领导班子、乡镇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方案,并对人选进行考察;抓好各县(区)市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培养和使用意见;负责对县(区)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宏观指导建议;了解掌握县(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协助搞好干部交流挂职的考核和管理工作,协助搞好科技副职的选调、配备工作;协助做好县(区)委、县(区)人大、县(区)政府、县(区)政协、县(区)纪委换届选举以及县(区)法院院长、县(区)检察院检察长的有关人事安排的基础工作。
四、干部三科
参与指导全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等机关(单位)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促以及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列入参照管理单位的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方案的审定,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的审批;负责组织全市考试录用党的机关工作者的工作;办理市直党群机关(单位)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的年度考核、人员计划、人员调配、任免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退休管理等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党群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任职回避、任职培训的组织实施与工作指导;负责党群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直各单位需经市委组织部同意的有关科级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负责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选调和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及其管理工作。
五、干部监督室
负责对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对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是县处级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监督;负责牵头、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实行检查监督;负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通报工作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做好干部现实问题信息的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文革”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犯各种严重错误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审理市管干部、二战前入伍的干部的伍龄时间、党籍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受理更改和确定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的出生年月、入伍时间和学历问题;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业务的指导,承办上级组织部门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干部现实问题批示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办理来信来访工作。
六、举报中心
受理反映县(处)级以及县(处)级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受理反映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有关问题;督查、催办重要的举报件;受理反映对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举报信息,找准领导干部队伍中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为干部监督工作决策提供依据;检查指导全市组织系统的举报工作。
七、干部教育科
负责落实党的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开展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制定干部培训年度计划;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完成省委组织部下达的各种班次的调训任务;协助省委组织部抓好我市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科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抓好干部自学的检查监督;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质量评估与资格审查、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八、组织科
负责综合分析、协调、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调查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提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与建议,研究和指导各行各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评选表彰“一先两优”工作;办理县以上党的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的审批手续;负责本级党代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党的选举工作;做好省以上党代表的推荐和选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籍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联系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工作;负责全市党内统计工作。
九、非公党建科
提出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总体规划,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指导;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步伐,完善和调整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指导各级党组织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班子建设,做好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挂职干部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员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协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维护企业安定稳定;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培育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及时研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各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依据。
十、组织员办
负责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县区委、市直部门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内生活的有关制度;组织参加县区委、市直部门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发展新党员规划制度,协调和指导全市发展新党员工作。
十一、人才办
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面掌握全市人才工作情况,牵头研究制定我市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规定,抓好人才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全市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高级专家,牵头做好市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副职的选派和管理工作。
十二、干训办
负责按照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中、长期干部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监督。
十三、研究室
负责组织工作的理论、政策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工作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组织协调本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研究总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有关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积极探索组织工作的有效形式,研究、提出完善组织工作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干部档案室
保管省属干部的档案附本,市管干部和市直党群系统所有干部、市直政府各部门人事科(政治部、办公室)科长(主任)的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干部档案工作、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十五、考测中心
负责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干部竞争上岗、科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的技术咨询与考试测评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通用题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面试考官的培训工作;负责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的方法、技术研究及业务信息交流,做好与中组部、省委组织部有关机构进行工作上的交流与协调。
十六、电教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员电教片的播放和收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电教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工作;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基层工作,编制莆田市党员电化教育教材,并做好党员电教片的引进、复制、发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电视专栏节目的策划、制作和播出工作;收集、整理有关党员教育和党建工作方面的音像资料,建立音像资料库;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